公共服务(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第 4 号修正案)令 2004 S 414/200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
公共服务(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第 4 号修订)令 2004 年颁布公式 1 的目录 引文和开始 2 修订附表第 S 414 号新加坡共和国公共服务(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宪法(第 4 号修正案 2004 年命令 为行使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110D(1) 和 (2) 条赋予的权力,总统在总理的建议下,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可引述为 2004 年公共服务(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第 4 号修订)令,并将于 2004 年 7 月 15 日开始实施。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7 月 8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修订附表 2。修订公共服务(特别和高级人事委员会)命令 (O 2) 的附表 (a) 通过删除 i 栏第三栏中的 Tan Chin Tiong 先生的姓名第 1 项; (b) 删除第 2 项第 2 栏中的 (b) 段,代之以下列 (b) 段,在财政部、外交部、贸易部担任职务的任何总务部门的时标官员和工业或交通部。 (c) 在第 2 项第三栏的 Lam Chuan Leong 先生姓名之后,加入以下姓名 Peter Ho Hak Ean 先生 Bilahari Kausikan 先生;蒋介福; (d) 删除第 3 栏第三栏的何克彦先生的姓名,代之以 (e) 先生的姓名,删除第 4 栏第二栏的 (a) 段,并代以以下 (a) 段在社区发展和体育部、环境部、卫生部、信息、通信和艺术部、人力部或国家发展部的任何总务部门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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