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S 272/2013 号《滥用药物法》(修订附表一和三)令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3年
1 S 2722013 于 2013 年 4 月 3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272 号《滥用药物法》(第 185 章)《2013 年《滥用药物法》(修订第一和第三附表)令 为行使《滥用药物法》第 59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特此制定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13 年《滥用药物法(第一和第三附表修正案)令》,并将于 2013 年 5 月 1 日开始实施。 附表第一修正案 2. 附表一第一部分对《滥用药物法》进行了修订, (a) 删除了 5-三甲氧基甲基苯乙胺。并代之以第3、4、5项三甲氧基甲基苯乙胺。在第 1 段中;和第 3、4、(b) 项,在苄基芬太尼项的正下方插入。在第 7 段中,项目 BetaHydroxy3Methyl Fentanyl。附表三的修正 3.(1) 对《滥用药物法》附表三的第 I 部分进行修正 (a) 在第 1 段中的 N乙酰邻氨基苯甲酸(也称为 NA乙酰氨基苯甲酸)项目的正上方插入项目醋酸酐也称为作为乙酸盐; S 2722013 2 (b) 通过在第 1 段的项目 1Phenyl2 propanone 也称为 Phenylacetone 的正下方插入项目 Phenyl乙酸,也称为苯乙酸或甲苯甲酸; (c) 在第 1 段中,在胡椒醛(也称为 3,4(亚甲二氧基)苯甲醛或胡椒醛)项目的正下方插入高锰酸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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