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6242013 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24 号儿童发展储蓄法案(第 38A 章) 2013 年儿童发展储蓄法案(第 2 号修正案)条例 在行使儿童发展储蓄法案第 3、7 和 20 条赋予的权力时,社会和家庭发展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的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2013 年儿童发展共同储蓄(第 2 号修正案)条例,并将于 2013 年 10 月 1 日生效。条例 2 的修订 2. 儿童发展条例第 2 条CoSavings 条例 (Rg 2)(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的修订 (a) 在出生顺序的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现金补助是指现金补助,而不是儿童发展信贷,政府不时根据第 6B 条为儿童的发展而作出的; (b) 删除眼镜店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 眼镜店是指 (a) 从事光学器具零售的企业,并且是根据 S 6242013 2 由会计和公司管理的任何法律注册的企业监管机构; (b) 由理工学院管理或经营的验光中心;或(c) 在药学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的理工学院,是指根据公共法案设立的理工学院;修订条例 4 3. 修订主要条例第 4(3) 条,在 (a)(v) 项中的儿童发展信贷后立即插入“或现金补助”字样。...
儿童发展共同储蓄(第 2 号修正案)条例 2013 S 624/2013pdf预览版儿童发展共同储蓄(第 2 号修正案)条例 2013 S 624/201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