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6162015 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16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驾驶员改进点系统)(修订)规则 2015民政事务部制定以下规则 引用和开始 1. 本规则可被引用为 2015 年道路交通(驾驶员改进积分系统)(修订)规则,并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生效。规则 2 的修订 2. 规则 2道路交通(驾驶员改进积分系统)规则 (R 25)(在本规则中称为主要规则)被修订 (a) 通过在扣分禁止停车区的定义之前插入以下定义课程指课程为施行第3A条而进行的安全驾驶; (b) 通过在外国驾驶执照持有人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执照持有人是指驾驶执照持有人或外国驾驶执照持有人;新司机与道路交通(新司机)规则(R 32)中的含义相同;资格通知是指由警务处副处长向执照持有人发出的书面通知,通知执照持有人该执照持有人有资格参加课程; S 6162015 2 修改规则 3 3. 修改主要规则第 3 条 (a) 删除第 (1) 段中的驾驶执照持有人或外国驾驶执照持有人的字样,代之以执照持有人的字眼; (b) 删除第 (1A) 段中的驾驶执照持有人或外国驾驶执照持有人的字样,代之以执照持有人的字眼; (c) 删除第 (3) 段中的所有驾驶执照持有人和所有外国驾驶执照持有人,代之以所有执照持有人。...
道路交通(驾驶员改进积分系统)(修订)规则 2015 S 616/2015pdf预览版道路交通(驾驶员改进积分系统)(修订)规则 2015 S 616/2015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