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322016 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532 号中央公积金法(第 36 章)中央公积金法(第一附表的修订)通知 2016 年中央公积金法第 7(8) 条赋予的权力,人力部长作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开始 1. 本通知为 2016 年中央公积金法(附表第一修正案)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生效。附表一修正案 2. 中央公积金法修正案第一附表是(a ) 删除第 2、3、3A 及 4 段并代以以下第 2 段。(1) 雇主无须就 2015 年之后任何一年超过适用金额减去该雇主在该年度的普通工资金额。 (2) 如果雇主为 2015 年之后的任何一年(在本项中称为该雇主可选择支付额外工资的任何部分的缴款,该部分超出以下列任一方式计算的金额,由该雇主选择 S 5322016 2 (a) 适用金额减去 (i) 金额该雇主在本年度前一年的普通工资;和 (ii) 该雇主已支付的雇员本年度的额外工资; (b) 适用金额减去 (i)该雇主预计在本年度支付给雇员的普通工资;以及 (ii) 该雇主已支付的雇员本年度的额外工资。...
中央公积金法(修订附表一)通知 2016 S 532/2016pdf预览版中央公积金法(修订附表一)通知 2016 S 532/201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