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积金(医疗储蓄账户提款)(修订)条例 2016 S 377/201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6年
1 S 3772016 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377 号中央公积金法(第 36 章)中央公积金(医疗储蓄账户提款)(修订)条例 2016 年中央公积金法第 77(1)(j) 条赋予的权力, Manpower 在与中央公积金局协商后,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实施 1. 本条例为 2016 年中央公积金(医疗储蓄账户提款)(修订)条例,于 2016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条例的修订 2 2. 《账户提款条例》第 2(1) 条条例主要条例) 对中央公积金 (Medisave (在这些 (Rg 17) (a) 中称为) 进行了修订,在批准的康复医院的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内容定义 经批准的日间临终关怀院是指用于治疗绝症患者的门诊医疗并经卫生部长批准的任何场所(住宅除外)为本条例的目的;和护理 (b) 通过删除经批准的临终关怀的定义并代之以以下定义,经批准的家庭姑息治疗提供者是指提供家庭姑息治疗 S 3772016 2 并获得卫生部长为本条例之目的批准的任何人; (c) 在批准医院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批准住院临终关怀是指用于住院治疗和临终病人护理的任何场所,并由卫生部长为本条例的目的而批准;; (d) 在机构 (e) 段之后的定义中,通过在机构 (e) 段之后插入经批准的医疗 (ea) 经批准的日间临终关怀机构; (e) 删除认可医疗机构定义的(h)段; (f) 通过在机构 (i) 段之后插入以下段落的定义,批准医疗机构 (ia) 批准的住院临终关怀机构; (g) 删除认可姑息治疗提供者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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