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机动车、登记和许可)(修订)规则 2017 S 46/2017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7年
1 S 462017 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2017 年第 S 46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机动车、注册和许可)(修订)规则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34 和 140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做出以下规定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是 2017 年道路交通(机动车、登记和许可)(修订)规则,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开始实施。 第八部分的修订 2. 道路交通(机动车)的第八部分车辆、登记和许可)规则(R 5)(在本规则中称为主要规则)通过删除部分标题中的 DISPLAY OF LICENSE 和字样进行修订。删除规则 48 至 51 3. 删除主要规则的规则 48 至 51。修改第 X 部分的标题 4. 修改主要规则第 X 部分,删除部分标题中的“许可”一词,代之以“许可”一词。 S 462017 2 规则 57 的修正 5. 主要规则第 57 条的修正 (a) 删除第 (2) 款中的许可一词并代之以许可一词; (b) 删除第 (4) 款和规则标题中的许可一词,并在每种情况下替换为许可一词; (c) 删除第 (5) 款。新规则 57A、57B 和 57C 6. 对主要规则进行了修订,在规则 57 之后立即插入以下访客允许携带的规则 57A。...
道路交通(机动车、登记和许可)(修订)规则 2017 S 46/2017pdf预览版
道路交通(机动车、登记和许可)(修订)规则 2017 S 46/2017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