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152018 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No. S 15 标准、生产力和创新委员会法案(第 303A 章) 标准、生产力和创新委员会(符合性评估)(修正案)条例 2018 行使标准、生产力和创新委员会第 43(1) 条赋予的权力法案,标准生产力和创新委员会,经贸易和工业部长(工业)批准,制定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标准,生产力和创新委员会(合格评定)(修订) 2018 年条例并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开始实施。 条例 2 的修订 2. 标准、生产力和创新委员会条例 2(在本(合格评定)条例(Rg 2)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进行了修订 (a)通过删除 CAB 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 替代测试实验室是指 (a) 测试实验室或制造商测试 l IECEE CB 计划认可的实验室; (b) 外国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c) 一个测试实验室,其测试报告同意根据批准的测试协议被 S 152018 2 一个或多个 CAB(认证)或 CAB(测试)接受;测试批准协议是指由指定机构批准的协议,根据该协议,一个或多个 CAB(认证)或 CAB(测试)与测试实验室的所有者同意接受该测试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报告; CAB 或合格评定机构是指执行合格评定或与合格评定有关的任何测试的人; CAB(认证)是指指定当局根据第 7 条指定的人; CAB(认证 MRA)是指由新加坡以外的国家指定为新加坡和该国都加入的 MRA 对任何产品进行任何认证的人员; CAB(测试)是指指定当局根据第 7 条指定的人; CAB(测试 MRA)是指由新加坡以外的国家指定的人员,为新加坡和该国都加入的 MRA 的目的对任何产品进行任何测试;合格证书与《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条例》(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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