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3812018 于 2018 年 6 月 8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381 号《证券和期货法》(第 289 章)《2018 年证券和期货(许可和经营业务)(修订)条例》为行使《证券和期货法》第 341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制定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18 年证券和期货(许可和业务行为)(修订)法规,于 2018 年 7 月 9 日生效。法规 2 的修订 2.证券和期货(许可)法规 2和(在本《商业行为》中称为主要条例)条例条例(第 10 条) (a) 删除广告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以任何方式或包括通过 (a) 发布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期刊上的离子; (b) 展示海报或告示; S 3812018 2 (c) 通告、小册子、传单、小册子、书籍或其他文件; (d) 给个人的信件或 (e) 照片或电影胶片;身体; (f) 声音广播、电视、互联网或其他媒体;或(b) 在仓位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的产品广告,是指关于任何资本市场产品的广告; (c) 删除规则定义末尾的句号并替换为分号,并在其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和市场惯例指定的人是指 (a) 资本市场服务执照的持有人; (b) 指定代表; (c) 一名临时代表; (d) 临时代表。...
证券和期货(许可和商业行为)(修订)条例 2018 S 381/2018pdf预览版证券和期货(许可和商业行为)(修订)条例 2018 S 381/201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