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私人出租汽车预订服务经营者)规则 2018 S 187/201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1 S 1872018 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187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私人出租汽车预订服务运营商)规则 2018 规则 1.2.3.4.5.6.7.规则安排 引文和开始 定义 服务地址 附属司机和可预订车辆 拼车服务记录 定期提供拼车服务信息 一般处罚 附表 陆路交通管理局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111 条赋予的权力,制定以下规则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是2018 年道路交通(私人出租汽车预订服务经营者)规则,并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起实施。 定义 2. 在本规则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附属司机、附属司机协议、可预订车辆、可预订车辆司机、私人出租汽车预订服务运营商和拼车服务具有该法案第 110B 条赋予的各自含义; S 1872018 2 带司机的私人出租汽车具有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则(R 14)所赋予的含义;私人出租汽车执照是指根据该法案第 V 部分授予的将机动车辆用作私人出租汽车的执照;私人出租汽车预订服务是指从事以下行为的业务(包括在新加坡境外,或部分在新加坡境内和部分在新加坡境外的行为) (a) 接受预订拼车服务,或提供邀请或接受他人的邀请; (b) 将预订信息传达给可预订的车辆司机,以提供该乘车服务,但不包括出租车服务预订服务;职业执照是指根据该法第 110 条授予的职业执照,授权职业执照持有人驾驶有司机的私人出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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