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3492019 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No. S 349 ACTIVE MOBILITY ACT 2017(ACT 3 of 2017) ACTIVE MOBILITY(SINGAPORE GARDEN FESTIVAL HORTICULTURE SHOW)(豁免)令 2019 年段落安排第 1.2.3 段引文定义 越野车司机豁免 时间表 在行使根据 2017 年主动机动法第 66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作出以下命令 1. 本命令是 2019 年主动机动(新加坡花园节园艺展)(豁免)令。 引文定义 2. 在本命令中,越野车是指电动四轮车用于短途通勤的轻型车辆;国家公园委员会是指根据 1996 年 7 月 1 日之前生效的已废除的《国家公园法》(第 198A 章,1991 年版)设立并由《国家公园委员会法》(第 198A 章)第 3 条继续规定的国家公园委员会; S 3492019 2 指定活动是指将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至 2019 年 5 月 5 日(包括首尾两天)在裕廊湖花园举行的被称为新加坡花园节园艺展的活动。越野车司机的豁免 3. 该法案第 17(1) 条不适用于在以下条件下在附表中指定的共享路径上驾驶越野车的个人 (a) 该个人是国家公园委员会的雇员并获得授权由国家公园委员会驾驶马车; (b) 仅在指定事件期间和与指定事件相关的情况下驾驶越野车; (c) 车速不超过 10 公里每小时; (d) 童车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比童车设计的载客多; (e) 在指明事件期间,有有效的与童车有关的保险单,就任何人的死亡或身体受伤,或任何人遭受的财产损失承保由或引起的任何责任使用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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