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9852020 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985 号空中航行法(第 6 章)空中航行(管制航空货运代理)(修订)条例 2020 年运输部长行使空中航行法第 17F 条赋予的权力,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1. 这些条例是 2020 年空中航行(受管制航空货运代理)(修订)条例,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开始实施。条例 1 的修订 2. 2017 年空中航行(管制航空货运代理)条例(GN)第 1 条S 1662017号)(本条例中称为主体条例)修改为删去(受管制的航空货运代理),代以(受管制的航空货运代理和已知托运人)。修改第 3 条 3. 修改主体条例第 3 条 (a) 在货物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 发货人是指在业务过程中向航空货运代理提供货物以出口一架飞机,以及在与货物有关的任何运输文件中被指定为货物发货人或托运人的任何人,就本条例而言,表面上被视为发货人; KCSP 指第 19A 条中提到的已知发货人安全计划;已知发货人或 KC 指根据第 6 条注册的发货人; (b) 在注册定义中的 RACA 之后立即插入单词或 KC,视情况而定; (c) 在受监管的航空货运代理或 RACA 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即受监管的航空业参与者或 RAIP 是指 (a) 已知的发货人; (b) 受监管的航空货运代理;或(d) 通过删除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是指 (a) 与 RACA、RACA 的代理人或与 RACA 签订合同以提供移动服务的人或处理移交给 RACA 的任何货物,或安排此类货物的移动或处理,包括在货物移动或处理过程中为 RACA 提供安保服务的任何安保服务提供商; (b) 就 KC 而言,其代理人或与 KC 有合同的人制造、包装、储存和运输用于在飞机上出口的货物,包括为 3 S 9852020 服务提供商,从事向 KC 提供货物制造、包装、储存和运输方面的安全服务;未知货物是指 (a) 由非已知发货人的发货人制造、包装、运输的任何货物;储存或 (b) 被已知发货人识别为未知货物; (c) 由非 RACA 的航空货运代理处理或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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