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7992021 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中午 12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799 号公共交通委员会法案(第 259B 章)公共交通委员会法案(修订第三附表)2021 年命令 在行使公共交通第 27B 节赋予的权力时,根据命令引用和1. 本命令为 2021 年公共交通委员会法(修订附表三)令,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生效。删除和替换附表三 2. 删除公共交通委员会法附表三,以下内容代替其的附表 第三附表 第 24AB(1) 和 (2) 条票价调整公式 1. 票价调整公式为 0.5 cCPI 0.4 WI 0.1 EI NCF 0.1%,其中 (a) cCPI 是 2020 年期间核心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变化及其上一年; (b) WI 是 2020 年与其上一年之间的全国平均月收入变化,根据《中央公积金法》(第 36 章)规定的雇主中央公积金缴款率的任何变化进行调整; (c) EI 是 2020 年与其上一年之间电力和燃料能源指数的变化; (d) NCF 是网络容量因子。 S 7992021 2 2. 在第 1(d) 段中,网络容量系数由公式 2 4 05 4 5 05 3 A1 B1 A2 B2 A2 B2 2 3 5 确定; C1 D1 C2 D2 C2 D2 其中 (a) A1 是关于快速交通系统的每个部分的以下量的总和,该量是对火车上的乘客开放的旅行 (i) 量是 (A) 的乘积) 在 2020 年 1 月期间,在快速交通系统的每个此类部分,作为列车服务的一部分运载乘客的火车的总行驶距离,从该部分的部分运行月份后的第 18 个月的第一天开始捷运系统开放供旅行; (B) 列车的载客量; (ii) 该月根据第 (i) 项对在快速交通系统的每个此类部分上作为列车服务的一部分载客的所有其他列车的量计算; (b) 中的 A2 是关于快速交通系统的每个部分的以下数量的总和,该数量是对火车上的乘客开放的 (i) 数量是 (A) 期间行驶的总距离的乘积2019 年或该年的部分时间,在快速交通系统的每个此类部分上载客作为列车服务的一部分的火车,从快速交通部分的月份后的第 18 个月的第一天开始系统对旅行开放; (B) 列车的载客量; (ii) 在该年或该年的部分时间里,在该年或该年的部分时间里,在该快速交通系统的每个此类部分中,作为列车服务的一部分运载乘客的所有其他列车的量计算;在 3 S 7992021 (c) 中,B1 是在 (a)(i) 和 (ii) 小段所述的同一时期内,在 A1 中规定的快速交通系统的每个部分上,每辆火车上的每位乘客所行驶的总距离火车服务的一部分; (d) B2 是指在 (b)(i) 和 (ii) 项所述的同一时期内,在 A2 中规定的快速交通系统的每个部分上,每名乘客在作为火车一部分的每辆火车上行驶的总距离服务; (e) C1 是以下量的总和 (i) 量是 (A) 在 2020 年 1 月期间乘坐作为公共汽车服务的一部分载客的公共汽车行驶的总距离的乘积; (B) 巴士的载客量; (ii) 根据 (i) 小段,就作为巴士服务的一部分而载客的每辆其他巴士而言,该月计算的数量;在 (f) 中,C2 是以下量的总和 (i) 量是 (A) 在 2019 年期间乘坐作为公共汽车服务的一部分载客的公共汽车行驶的总距离的乘积; (B) 巴士的载客量; (ii) 根据第 (i) 小段,就作为巴士服务的一部分而载客的每辆其他巴士而言,该年的计算量; (g) D1 是指在 (e)(i) 和 (ii) 项所指的同一时期内,作为巴士服务一部分载客的每辆巴士上的每名乘客所行驶的总距离; (h) D2 是指在 (f)(i) 和 (ii) 项所指的同一时期内,作为公共汽车服务一部分的每辆载客公共汽车上的每位乘客所行驶的总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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