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7112021 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No. S 711 COVID19(临时措施)法案 2020(2020 年第 14 号法案) COVID19(临时措施)(第 8C 部分救济)(修订)条例 2021 行使 COVID19 部长第 39P 条(临时措施)赋予的权力) 2020 年法案,国家发展部制定以下法规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21 年 COVID19(临时措施)(第 8C 部分救济)(修正案)法规,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生效。第 3 条修正案 2. 法规对《2021 年 COVID19(临时措施)(第 8C 部分救济)条例》(GN No. S 4972021)第 3 条(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进行了修订 (a),删除了第 (b) 段末尾的句号(1) 并用分号代替,并在其后立即插入以下小段的单位单元 (c),如果延迟是在接收有关住房或住宿的占有,并且影响获得房屋使用替代住宿,相关购买者在公寓、酒店或寄宿服务住宿协议中获得替代住宿,而不是宿舍、房屋、S 7112021 2 宿舍(无论是通过签订租赁或许可协议还是延长许可协议的期限) 现有租约或 (i) 该住宿期间的任何租金;与 (ii) 为替代担保住宿而产生的任何房地产代理费用相关; (iii) 搬迁至替代住宿所产生的任何搬家费用; (iv) 租赁或许可协议产生的任何印花税或法律费用; (v) 除第 (2) 款另有规定外,如果相关期限在之前的协议中结束,则该款因租赁或许可协议终止而提前产生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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