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独立法案 目录 第 431965 号法案 首次阅读 1965 年 12 月 13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简称和开始 2 解释 3 主权和管辖权的转移 4 行政权的行使 5 立法权的转移 6 继续有效马来西亚宪法的规定及其行使权力 7 官方语言和国家语言 8 给予赦免 9 财产转让和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继承 10 新加坡官员的移交 11 关于新加坡法院管辖权和程序的临时规定 新加坡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Bills Supplement on 1965 . 新加坡,如下简称和开头一项法案,为新加坡政府作出规定,使其成为独立于马来西亚的独立主权共和国。由总统在国会的建议和同意下制定 1. 本法可称为 1965 年新加坡共和国独立法,并应视为已于 1965 年 8 月 9 日生效(以下在本法中称为新加坡日)。解释 2. 在本法中,除非另有规定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国家元首是指新加坡总统;新加坡立法机关或立法机关是指新加坡总统和议会;新加坡是指新加坡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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