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 1970 年第 35 号法案

相关行业:议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70年
教育学院法案目录法案第 351970 号第一次阅读 1970 年 9 月 2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简称和开始 2 解释 3 学院的成立 4 学院的目标 5 理事会章程 6 管理 7 理事会会议8 董事 9 董事会的职能 10 董事会的组成 11 委员会的任命 12 公章的使用 13 Grants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Bills Supplement on 28 Jul 1970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 14 研究所的基金 15 年报 16研究所账目 17 年度估算 18 投资 21 条例解释性声明 公共资金支出 19 向研究所转移政府资产和财产 20 向研究所提供的礼物将获得税收减免 教育法案第 351970 号法案 阅读首次于 1970 年 9 月 2 日。新加坡,如下简称和开始教育学院的设立及相关事宜。由总统在国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 1. 该法案可被引用为 1970 年教育学院法案,并应纳入新加坡在线法规 在线发布于 1970 年 7 月 28 日的法案补充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在部长可以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运行。解释 2. 在本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委员会是指根据本法第 9 条设立的研究委员会;董事是指根据本法第 8 条任命的董事;主席是指根据本法第 5 条任命的理事会主席;理事会指根据本法第 5 条组成的理事会;财政年度是指从任何一年的 4 月 1 日开始的十二个月期间,但 1970 年除外,财政年度是指从研究所成立之日到 1971 年 3 月 31 日之间的期间;学院指根据本法第 3 条设立的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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