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腐败(修订)法案 目录 第 321972 号法案 首次阅读 1972 年 10 月 24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短标题 2 废除和重新制定第 26 条 3 杂项修订 附表 解释性说明 防止腐败的公共资金支出(修订) ) 法案第 321972 号法案于 1972 年 10 月 24 日首次阅读。一项修订《防止腐败法》的法案(修订版第 104 章)。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 在线发布于 1972 年 10 月 25 日的法案增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 新加坡,如下 简称 1. 该法案可被引用为防止1972 年《反腐败(修正)法》。 2. 特此废除《预防腐败法》第 26 条,以下废除和重新制定第 26 条取而代之 提供信息的法律义务 26. 局长、副局长要求的每个人,助理署长、警务人员、首席特别调查员、高级特别调查员或特别调查员就署长、副署长或该等助理署长、警务人员、首席特别调查员有责任提供的任何主题提供任何信息, 高级特别调查员或特别调查员依本法规定进行调查并有权提供的, 应依法提供该等资料。转发。杂项修正 3. 本法附表第一栏所列的《防止腐败法》的下列规定,特此按照该附表第一栏第二栏所列的方式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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