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修订)法案 目录 法案第 31994 号第一次阅读 1994 年 2 月 23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短标题和开始 2 修订第 34 条 3 废除第 100 条 4 新第 111A 条 5 保存和过渡解释性声明 新加坡共和国公共资金支出宪法(修正)法案第 31994 号法案于 1994 年 2 月 23 日首次阅读。新加坡法规在线 1994 年 2 月 24 日在法案补充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修改新加坡共和国宪法(1992 年修订版)。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简称和开始本法案的不同条款。第 34 条的修正 1.(1) 本法可被称为 1994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修正)法,并应在总统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 (2) 总统可指定不同的生效日期 2.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本法中简称为宪法)第 34(2)(a) 条修改为删去字样等级和替换词办公室。废除第 100 条 3. 废除宪法第 100 条。新的第 111A 条,将第 4 条提升至重要等级。宪法通过在第 111 条之后插入 111A 进行修订。(1) 总统可以通过在公报中通知,在行政服务计划中指定每个等级为重要等级服务和行政(外国服务)服务计划(在本条中称为重要等级),并且该通知可以随后修改以将这些服务计划中不低于第一个等级的任何其他等级指定为重要等级,因此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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