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营销和金字塔式销售(禁止)(修订)法案 2000 年第 14 号法案

相关行业:议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0年
MultiLevel Marketing and Pyramid Selling (Prohibition) (Amendment) Bill of Contents Bill No 142000 首次阅读 2000 年 4 月 25 日 长标题 颁布公式 1 短标题和开始 2 第 2 条的修订 3 第 3 条的修订 4 第 4 条的修订 5修订第 6 条解释性声明 公共资金支出 6 废除和重新制定第 11 条和新的第 11A 条多层次营销和金字塔销售(禁止)(修订)法案第 142000 号法案 2000 年 4 月 25 日第一次阅读。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在 2000 年 4 月 26 日的法案补充中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 一项修订《多层次营销和金字塔销售(禁止)法》的法案(1985 年修订版第 190 章)。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简称和开始 1. 本法案可被称为 2000 年多层次营销和金字塔销售(禁止)(修正案)法案,并将开始实施在部长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第 2 条的修订 2. 《多层次营销和金字塔销售(禁止)法》(在本法中称为主体法)第 2 条的修订 (a) 在商品定义之前插入以下定义利益,包括任何酬金、佣金、交叉佣金、奖金、退款、折扣、股息和任何其他付款、服务或任何描述的好处,但不包括 (a) 以不超过成本的价格购买商品样品样品且不得转售; (b) 为进行销售、分销或招聘活动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b) 删除商品定义中的销售或租赁一词,代之以销售、租赁或许可; (c) 通过删除传销计划或安排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 传销计划或安排是指任何计划或所谓的商品分销或安排分销,从而 (a) 一个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获得商品或为销售、租赁、许可或其他分销而获得商品的权利或许可;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Bills Supplement on 26 Apr 2000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b) 该人因 (i) (ii)一项或多项附加或参与者安排;或计划由计划或安排的一名或多名额外参与者进行商品的租赁、销售、许可或其他分销; (c) 任何其他促进或参与该计划或安排的人(不包括 (a) 段所提述的人或 (b) 段所提述的额外参与者)正在或可能获得任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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