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2014 年 7 月 8 日,星期二,2014 年 7 月 8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B 21 号通知特此发布家庭司法法案,以供一般参考。它于 2014 年 7 月 8 日在议会中提出。第 212014 号家庭司法法案。2014 年 7 月 8 日第一次阅读。2014 年家庭司法法案(2014 年第 2014 号)第 I 部分的安排 初步第 1 节。2.简称第 II 部分 家庭司法法庭 3. 4. 5. 6. 7. 8. 9. 10. 11. 家庭司法法庭 高等法院家庭法庭 家庭法庭和青少年法庭 法庭 法庭 法庭印章 法庭程序 家庭开庭法院和青少年法院 不公开开庭等 藐视法庭 第三部分 任命、权力和义务 12. 13. 14. 任命家庭司法法院首席法官 指定家庭法院法官 指定青少年法院法官 第 15. 2 节 任命和司法常务官、副司法常务官和助理司法常务官的资格 司法常务官、副司法常务官和助理司法常务官的司法管辖区、权力和职责 家庭司法法庭官员 家庭司法法庭某些官员的权力和职责ts 获授权担任法警的律师等 官员的誓言 任命和撤销将在宪报上公布 第 IV 部分 管辖权 高等法院家事庭的管辖权 高等法院的原始民事管辖权可通过家事庭行使 高等法院的上诉民事管辖权可通过家事庭行使 高等法院的上诉刑事管辖权 可通过家事庭行使 家事庭可以行使高等法院第 2 庭的全部管辖权 家事法庭的管辖权 家事法庭的管辖权 评估员协助家事法庭对儿童进行检查和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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