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 年植物控制法(1993 年第 18 号) 目录 长标题 颁布公式 第 I 部分 初步 1 短标题和开始 2 解释 3 任命农业官员 4 被视为公务员的官员 5 应要求出示身份证明的官员第 II 部分为出售或供应新鲜水果和蔬菜而进口 6 未经许可不得为出售或供应新鲜水果和蔬菜而进口 7 根据部长的命令控制为出售或供应新鲜水果和蔬菜而进口 8 农药或有毒化学品残留水平 9 容器新鲜水果和蔬菜的生产者详细信息 第 III 部分 植物种植控制 10 应用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3 年 5 月 14 日的法令增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 11 未经许可不得种植植物 12 使用杀虫剂 13 经认证农药经营者 14 暂停或取消农药经营者认证 15 农药经营者登记申请ticide Part IV 禁用植物 16 部长可以禁止种植植物 17 推定所有者和占用者允许种植禁用植物 18 董事证书作为证据 19 根除和销毁禁用植物 第五部分害虫控制 20 直接销毁或处理植物等 21 将土地置于检疫之下 22 隔离区检查申请 23 下令立即销毁植物的权力 24 清除病害土地 25 补偿 26 经认可的害虫控制机构 Part VI 植物出口 新加坡法规在线 1993 年 5 月 14 日在法案增补中发布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27 部长可能禁止出口植物 28 咨询委员会 29 植物检疫证书 第 VII 部分 许可证和许可证 30 许可证或许可证申请 31 许可证或许可证的撤销或暂停 第 VIII 部分 杂项 32 处罚 33 法人团体所犯的罪行34 代理人或雇员犯下的罪行 35农业官员的一般权力 36 贴标签以供识别的权力 37 抽取样本的权力 38 处置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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