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刊2015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2015 年 6 月 25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以下法案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由议会通过,并于 2015 年 5 月 6 日得到总统的同意。新加坡共和国 2015 年第 13 号。我同意。主席陈庆炎。 2015 年 5 月 6 日。一项修订《住房和发展法》的法案(2004 年修订版第 129 章)。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2 NO. 13 OF 2015 简称和开始 1. 本法可被称为 2015 年住房和发展(修正)法,并在部长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第 2 条的修订 2. 《住房和发展法》第 2(1) 条(在本法中称为主体法)的修订为,在总体规划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官员,即木板;。新的第 26A、26B 和 26C 条 3. 对主体法进行了修订,在第 26 条之后插入以下各节 经通知或根据授权 26A 进入的权力。(1) 委员会可由一名或多名官员或获委员会授权的人(在本条中分别称为获授权人员和获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任何处所,并在 24 小时通知处所的拥有人或占用人其打算进入任何处所后,以下一项或两项 (a) 调查是否需要在该处所进行任何紧急维修或工程; (b) 进行紧急维修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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