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新加坡旅游(犯罪构成)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可复合犯罪 No. S 683 SINGAPORE TOURISM BOARD ACT(第 305B 章) 2014 年新加坡旅游(犯罪构成)条例 行使第 S 条赋予的权力根据新加坡旅游局法第 26 条,新加坡旅游局经贸易和工业部第二部长 S Iswaran 先生批准,负责贸易和工业部部长与旅游有关的职责,特此作出以下声明条例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2014 年新加坡旅游(犯罪构成)条例,并于 2014 年 10 月 7 日开始实施。 可复合的罪行 2. 第 19B(3) 条下的任何罪行(持续性罪行除外) ) 或 (4) 或 19F(4)、(5) 或 (6)(c) 可由行政长官或董事会授权的任何董事会官员复合该法令第 25A 条规定的行政长官。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14 年 9 月 26 日制作。新加坡旅游局主席 CHEW CHOON SENG。 MTI 11901007; AGLLRDSL305B20104 卷。 1(根据《新加坡旅游局法》第 26(4) 条提交议会)。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2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2 Feb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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