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新加坡武装部队(军人军衔)条例 颁布一级方程式的目录 引文和开始 2 军人军衔 3 新加坡武装部队着装说明 4 撤销 军人军衔第 S 187 号 SINGAPORE ARMED FORCES ACT(第 295 章) ) 2010 年新加坡武装部队(军人等级)条例 为行使《新加坡武装部队法》第 205 条赋予的权力,武装部队委员会特此制定以下条例的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新加坡武装部队法2010 年部队(军人军衔)条例,将于 2010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 军人军衔 2.(1) 根据本条例,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新加坡法规在线当前版本中的军人实质军衔 PDF 创建2022 年 2 月 22 日新加坡武装部队军警的日期应如附表所列。 (2) 军人在新加坡武装部队接受军官训练时,应持有军官学员或见习官的见习军衔。 (3) 军人在新加坡武装部队接受专科训练时,应持有专科学员的见习军衔。 (4) 军人在新加坡武装部队接受高级军事专家培训期间,应具有军事专家高级学员的见习军衔。 (5) 除第(4)款另有规定外,军人在新加坡武装部队接受军事专家训练时,应持有军事专家见习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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