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运系统(创造权利)(第 3 号)通知 2004 S 777/200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12月28日
快速交通系统(创造权利)(第 3 号)通知 2004 年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授权权力 3 计划检查 第一附表 土地描述 第二附表 No. S 777 快速交通系统法(第 263A 章) ) 2004 年快速交通系统(创造权利)(第 3 号)通知 为行使《快速交通系统法》第 6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启动 1. 本通知可引称为 2004 年捷运系统(权利创造)(第 3 号)通知,并于 2004 年 12 月 28 日开始实施。 当局的权力 2. 当局或任何获当局授权的人可在任何合理时间为铁路运营的目的和附带的,进入附表1所述土地的铁路区域并行使新加坡法令规定的权利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这些土地区域、下方或上方的附表二中描述。检查计划 3. 公众可在位于 1 Hampshire Road, Singapore 219428 的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办公室免费获得一份附表 1 所述土地上的铁路区域的计划副本以供公众检查。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之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土地第 2 和第 3 段的附表第一说明和附表第二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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