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物业编号)条例 目录 1 引文 2 分配或更改物业编号 3 显示分配或更改的编号 4 使用的数字或字母的细节 5 位置 6 数字和字母的类型 7 审计长的决定最终立法历史 财产税法(第 254 章,第 68 节)财产税(财产编号)条例 Rg 3 GN编号 S 1031982 修订版 1990(1992 年 3 月 25 日) 引用 1982 年 4 月 23 日 新加坡在线法规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1. 这些法规可被称为《财产税(财产编号)法规》。财产编号的分配或变更 2. 当审计长分配或变更财产编号时,审计长应向财产所有人发出通知,通知所有人分配或变更财产的编号。财产和所有人应在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天内或局长允许的更长期限内以下文规定的方式标记或展示号码。分配或更改编号的显示 3. 由主计长分配或更改的财产编号应由其所有者以下列方式 (a) (b) 标记或显示前门的外表面,或紧邻前门,或从同一楼层的入口大堂或走廊清晰可见的其他位置;或在房屋、建筑物或其他财产的情况下,位于房屋或建筑物的前门或前墙的外表面或该财产的围墙入口处,从从它所在的道路入口。...
物业税(物业编号)规例上限。 254, RG 3pdf预览版物业税(物业编号)规例上限。 254, RG 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