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令(互惠执行)(指定互惠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通知 2014 S 656/201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30日
维持令(互惠执行)(指定互惠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通知 2014 年目录 制定公式 3 指定香港为互惠国家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4 取消 5 过渡性条文 No. S 656 MAINTENANCE ORDERS (RECIPROCAL ENFORCEMENT ) 法案(第 169 章)维持令(互惠执行)(指定互惠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通知 2014法律特此作出以下通知 引用和生效 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维持令(互惠(指定互惠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 2014 年通知,将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 在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本通知是指《维护令(执行设施)法》(Cap. 168);中华民国。领土指香港特别行政区 指定香港为互惠国 3. 部长特此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该法令有关赡养令的互惠国规定一次性支付的订单(包括从属关系订单或从属关系订单产生的订单)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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