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法律执业实体)规则 2015 目录 颁布公式 第 1 部分 初步 1 引证和启动 2 定义 3 新加坡法律执业的门槛要求 第 2 部分律师事务所 4 本部分的应用 第 5 律师事务所的许可 6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7律师事务所名称的语言 8 律师事务所名称的内容 9 首字母和首字母缩略词 10 律师事务所名称不得描述所提供的服务 11 详情变更通知 12 提交文件 13 对法律服务总监决定的上诉部分3 LIMITED LIABILITY LAW PARTNERSHIPS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14 有限责任法律合伙的许可 15 有限责任法律合伙的名称 16 主要业务 17 合伙人 18 业务转让通知 19 通知更改详情 20 提交提交的文件 21 账户 22 客户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系与相关法律公司的责任法律合伙 23 持有相关法律公司的股份 24 在有限责任法律合伙和相关法律公司中的同时任命 25 对法律服务总监的决定提出上诉 第 4 部分法律公司 26 法律公司的许可 27 备忘录和条款公司章程或章程 28 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或章程变更申请 29 法律公司名称 30 业务转让通知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31 变更通知详情 32 提交提交的文件 33 账户 34 客户与法律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的新加坡法律实践 35 同时在法律公司和相关的新加坡法律实践中任职 36 持有法律公司的股份以及相关的新加坡法律实践 37 持有外国法人公司律师、外国法律执业者或受监管的非执业者 38 持有法律公司股份的人所需的某些批准的保留和过渡性规定 39 对法律服务总监的决定提出上诉 第 5 部分 SINGAPORE GROUP PRACTICES 40 本部分的应用 41 批准成立和名称新加坡团体执业 42 新加坡团体执业的目的 43 新加坡团体执业的描述 44 新加坡团体执业的管理 45 银行账户 46 单独的责任 新加坡在线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47 无行为能力或唯一死亡所有人 48 对法律服务总监决定的上诉第 6 部分 合资法律企业、正式法律联盟、外国法律实践、代表处和外国利益在新加坡法律实践第 1 部分 初步 49 提供法律服务所需的许可证 50 允许的法律实践领域2 合资企业 51 申请申请合资企业执照 52 与合资企业执照相关的特权和条件 53 外国法律实践的过渡条款 第 3 部分 正式法律联盟 54 申请正式法律联盟许可 55 与正式法律联盟许可相关的特权和条件 第 4 部分合格外国法律实践56 合格外国律师执业执照申请 57 与合格外国律师执业执照部门相关的特权和条件 5 外国律师执业执照申请 58 外国律师执业执照申请 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59外国律师执业执照适用的特权和条件 62 外国团体执业的设立和名称的批准 6 外国团体执业 60 本部分的适用 61(已删除) 63 外国团体执业的目的 64 外国团体执业的说明 65 外国团体的管理练习 66 银行交流计数 67 单独责任 68 独资经营者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 第 7 部分 代表处 69 代表处成立或停止运营的通知 8 部分 新加坡法律实践中的外国利益 70 根据法案第 176(1) 条申请批准 71 条件根据第 72 号法令第 176(1) 条获得批准 根据第 73 号法令第 176(9) 条申请批准和条件 在某些情况下取消根据法令第 176(1) 或 (9) 条获得批准 在线新加坡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第 9 部分 概述 74 表格和费用 75 许可证或批准的有效期和更新期限 76 放弃或修改条件或要求的权力 77 要求提供信息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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