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保护(保护区)令 2020 S 291/2020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7日
2020 年基础设施保护(保护区)令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启动 2 宣布为保护区的场所 2017 年第 S 291 号基础设施保护法案(2017 年第 41 号法案)2020 年基础设施保护(保护区)令 执行中在 2017 年《基础设施保护法》第 8(1) 条赋予的权力中,内政部颁布了以下命令 1。该命令是 2020 年基础设施保护(保护区)命令,于 4 月 18 日被引用并开始实施2020. 宣布为保护区的处所 2. 就该法案而言,附表第二栏中所述的处所被宣布为保护区,该附表第一栏中指定的人被指定为相应的保护区。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1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1 Feb 2022 First column The Authority 1. CEO, Changi Airport Group (Singapore) Pte Ltd 附表第 2 段 第二栏 保护区 SELETAR AIRPORT PASSENGER TERMINAL (1st STORY ) 由实里达机场乘客(第一层)占用​​的 Mukim No. 20 的国家土地 04991W 的一部分,包括约 TERMINAL 15,276.4 平方米的面积,并在北开始点 44,113.202 米和 32,251.925 米处大致界定如下在新加坡土地管理局 SVY 21 基准以东,边界沿着连续的坐标线延伸,大致如下北纬 4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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