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订明船舶管理服务)规则 2017 S 329/2017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7日
2017 年所得税(规定的船舶管理服务)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规定的船舶管理服务 No. S 329 所得税法(第 134 章) 2017 年所得税(规定的船舶管理服务)规则 行使权力根据所得税法第 7 条,财政部长制定了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是 2017 年所得税(规定的船舶管理服务)规则,并被视为已于 2015 年 2 月 24 日开始实施。规定的船舶管理服务 2. 以下是根据该法第 13A(16) 节中该术语的定义的规定的船舶管理服务 (a) 购买或出售船舶,或决定其所有权; (b) 决定船旗和船籍;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c) 为船舶收购寻找和决定融资; (d) 就船舶授予合同、结盟或决定联营; (e) 确保船舶就业或其货物; (f) 规划船舶航线和吨位,包括发布航行指示; (g) 为船舶任命船舶经理、船舶代理人或装卸工; (h) 收取或安排收取运费、租船费或其他费用以换取船舶使用; (i) 为船舶安排保险; (j) 为船舶承担船员相关事宜,包括提供合格船员、任命船员经理、提供船员培训或安排船员保险; (k) 安排或监督船舶的干坞、修理、大修、改造、保养或搁置; (l) 确保船舶配备充足的补给品、供应品、备件、储备品和润滑油; (m) 监督船舶的建造、改装或注册; (n) 与有关主管当局或机构就船舶的安全和配员要求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事项进行联络; (o) 安排为船舶提供燃料; (p) 为船舶提供后装服务,包括 (i) 航次估算; (ii) 应收租船人或应收租船人的租金、运费、滞期费或发货费的会计或计算; (q) 安排船舶检验; (r) 进行任何需要船舶技术专长的工作(包括基础设计和前端工程); (s) 为船舶任命验船师和技术顾问; (t) 监督船舶的销售和实物交付; (u) 安排船舶燃料的取样和测试;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v) 提供船舶的购前检验; (w) 确保符合与船舶有关的组织、船旗国、当地港口国和国际要求(包括审核此类要求); (x) 监督船舶的维护和总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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