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贷款利息和其他付款的豁免)(第 7 号)通知 2005 S 582/2005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
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贷款的利息和其他付款的豁免)(第 7 号)2005 年通知目录颁布公式 1 引文 2 豁免 3 取消第 S 582 号引文豁免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 2005 年经济和技术发展贷款的利息和其他付款豁免)(第 7 号)通知 为行使《所得税法》第 13(4)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 1。通知可引述为 2005 年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贷款的利息和其他付款豁免)(第 7 号)通知。 2.(1) 经批准的新加坡在线法规支付的利息应免税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国际航运企业已获批准向新加坡境外的贷方提供贷款,但须符合部长和d 通知经批准的国际航运企业。 (2) 本段中获准的国际航运企业是指根据该法第 13F 条获准成为国际航运企业的公司;批准的贷款是指由部长为第 (1) 款的目的而批准的以新加坡元以外的货币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性质类似的贷款;利息包括根据批准的贷款向新加坡境外的贷方支付的任何前端和承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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