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豁免经批准的国际航运企业的外国收入)令 2018 年目录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豁免 3 航运收入第 S 128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批准国际的外国收入豁免) 2018 年航运企业法令 为行使《所得税法》第 13(12)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是所得税(豁免经批准的国际外国收入) Shipping Enterprises) Order 2018 并于 2018 年 3 月 8 日生效。豁免新加坡法规在线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2.(1) AISE 在新加坡收到的以下收入免税(a) AISE 经批准的新加坡境外分支机构的运输收入; (b) 来自 AISE 的 ARE(在本命令中称为 1st ARE)的股息或合伙利润,其支付自或源自 (i) (ii) 1st ARE 的航运收入,包括 1st ARE 的批准分支机构是;或第一个 ARE 的股息或合伙利润,这些利润来自或来自于 (A) 另一个 ARE 的航运收入(在此称为订购 AISE 的 2nd ARE),包括 2nd ARE 的批准分支; (B) AISE 的相关 AISE,包括相关 AISE 的批准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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