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发展(升级工程区域)(房屋装修计划)(第 2 号)令 2017 1 引用和开始 2 宣布房屋改善计划区域的声明 目录 制定公式 附表第 S 63 号住房和发展法案(第 1 章) 129) 2017 年住房和发展(升级工程区域)(家庭改善计划)(第 2 号)令 为行使《住房和发展法》第 65B(1)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在咨询后建屋发展局,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及生效 1. 本命令为 2017 年房屋及发展(提升工程区)(家居改善计划)(第 2 号)令,并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生效。 声明新加坡家居改善计划的选区在线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2. 董事会的部分住宅区描述附表中的床位被宣布为用于进行与家居改善计划有关的升级工程的区域。附表 1. 以勿洛南路和勿洛南大道 3 号为界的董事会住宅区的所有部分,包括地段号 05953V、05926K、05925A、05950C、05951M、05924T、05952W、05923P、05922V、05921W 和 05948M位于 Mukim 27 的公寓楼 155, 157, 159,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9 和 170 位于 Mukim 27 的地段编号 05949W 上,公寓楼 156, 158 和 160 位于在 Mukim 27 的 Lot number 06442N 和 167 和 168 号公寓楼上架设,在 Mukim 27 的 Lot 号 05947C 和 171 和 172 号公寓楼上架设,并且在计划 1 中更特别地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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