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和服务税(退款支付方式)条例 2021 S 1002/202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2021 年商品和服务税(退款的支付方式)条例 目录 颁布第 S 1002 号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规定的退款支付方式 商品和服务税法(第 117A 章) 商品和服务税(支付方式)退款) 2021 年条例 为行使《商品和服务税法》第 86(1)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制定了以下条例引用和启动 1. 这些条例是商品和服务税(支付方式2021 年条例,并于 2022 年 1 月 3 日生效。 规定的退款支付方式 2.(1) 根据该法案向应纳税人退款(包括根据该法案第 90 条进行的任何退款或付款)将退款资金通过下列任何一种电汇方式转入第(2)款所述银行账户的; (a) (b) 称为 GIRO 的电子直接借记机制;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c) 称为 PayNow 的电子资金转账服务。 (2) 就第 (1) 款而言,银行账户必须以纳税人或纳税人授权代表纳税人收取资金的人的名义开立。 (3) 如果 (a) 应纳税人 (i) (ii) 已合理尝试开立银行账户以收取退款,则可以通过该款未提及的任何方式根据第 (1) 款进行退款通过第(1)款所述的方式,但无法开立任何此类银行账户;并已作出合理尝试,以寻找某人授权代表应纳税人通过第 (1) 款所述的方式将退款汇入以该人名义的银行账户,但未能找到任何该人; (b) 由于系统故障,退款资金无法通过第(1)款所述方式转入第(2)款所述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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