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规则控制 目录 1 引证 2 根据法案第 5 条申请注册 3 制造商注册 4 根据第 5 (2) 条制定的注册条件背书 5 部长决定背书 6 注册证书 7 费用 附表 立法历史 生产控制法(第 57 章,第 11 节) 生产控制规则 R 1 修订版 1990 年(1992 年 3 月 25 日) 引用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1959 年 4 月 4 日 1. 这些规则可引称为《制造规则控制》。根据第 2 号法令第 5 条申请注册。根据第 5 条申请注册的申请应采用附表中规定的表格 A,并且申请应附有一份书面声明,提供有关 (a) (b) 的详细信息) (c) (e) 申请注册的特定商品;企业的授权、认缴和实收资本数额;在新加坡筹集的资金数额,以及在新加坡以外的每个国家筹集的资金数额; (d) 企业银行家的名称和地址;申请人依赖的事实(如果有的话)使部长确信,在申请注册的商品或商品类别的具体说明之前,申请人已善意地为以下目的做了充分的准备或发生了费用在新加坡制造。制造商登记册 3. 登记官应确保按照第 2 条收到并获准登记的所有申请表格均编有序号并装订成册,由他作为制造商登记册保存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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