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命令编号142 要求应税进口汽车的所有者获得海关局 (BOC) 和国内收入局 (BIR) 的清关,作为其在陆路运输局 (LTO) 进行初始登记或更新登记的前提条件[LTO-BOC -BIR 联合部门订单号2002-8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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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联合令的全文。 1-2010 年 2010 年 4 月 5 日,由财政部长 (DOF) 和海关专员 (BOC) 和国内收入局 (BIR) 分别有权对机动车辆进行估值[BIR 收入备忘录通函编号. 52-2010]要求应税进口汽车的车主获得海关和国内收入局的许可,作为其在陆路运输办公室首次登记或更新登记的先决条件[行政命令编号142]执行与联合部门第 142 号命令相关的第 142 号行政命令的程序2002-82 和部门命令编号。 79-2002 由部门命令编号澄清。 1-2003 要求进口机动车辆的所有者获得 BOC-BIR 许可,作为其在陆路运输办公室进行初始登记或更新登记的前提条件[BOC 备忘录第 1 号1-2003]执行第 4 号行政命令的程序142 关于联合部门令 (JDO) NO. 2002-82 要求应税进口机动车辆的所有者获得 BOC-BIR 清关,作为其在陆路运输办公室首次或更新注册的前提条件[LTO 备忘录通告第[RTL-MC-03417]要求应税进口汽车的车主获得海关和国内收入局的许可,作为其在陆路运输办公室首次登记或更新登记的先决条件[行政命令编号142]公布第 1 号行政命令的规定。 90 -“要求 1988 年至 1992 年型号的应税进口汽车的车主在向陆路运输局续签之前获得海关和内部收入局的许可”[KRI 收入备忘录通函不。 35-93]根据海事局 (MARINA) 和海关局 (BOC) 之间的协议备忘录 (MOA) 对进口船舶进行初始和更新注册的清关要求[BC 海关备忘录命令编号025-2007]内部收入局 (BIR)、海关局 (BOC) 和财政部所有其他附属机构的存款账户指南[BOC 部门令56-98]要求 1988 年至 1992 年车型的应税进口汽车的车主在向陆路运输办公室更新登记之前,必须获得海关和内部收入局的批准。 90]出版联合通函全文002.2014 财政部 (DOF)、预算和管理部 (DBM)、海关局 (BOC) 和内部收入局授予“根据 2014 年第 68-A 号行政命令 (EO) 修订版” EO 68,2012 年系列,规定建立合格增值税 (VAT) 的机制——注册人接收其未完成的增值税信用证明 (TCC) 的现金等价物"[BIR 收入备忘录通函 No. 8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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