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 4 号共和国法案的规定,就酒精和烟草产品的修订税率制定实施指南。 9334,并澄清了与此相关的现有收入条例的某些规定[收入条例第 9334 号。 3-2006]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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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收入条例的某些规定17-2012 执行共和国法案第 17 号的规定。 10351 以及收入备忘录通函编号的规定。 90-2012 提供酒精和烟草产品的初始税收分类[BIR 收入备忘录通知编号3-2013]修改《收入条例》的某些规定。 1-97 号和收入条例2-97 与酒精产品、雪茄和香烟的消费税相关,目的是规定在建立酒精和烟草产品新品牌和新品牌变体的当前净零售价时应遵守的规则和程序。 [BIR 条例编号。 9-2003]为 199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推出的酒精和烟草产品以及第22-2003 和 23-2003,实施第 22 号共和国法案。 9334,否则称为“一项提高对酒精和烟草产品征收的消费税税率的法案,针对经修订的 1997 年国家内部收入法典第 131、141、142、143、144、145 和 288 条的目的进行修正“[BIR 法规编号。 12-2004]根据共和国第 4 号法案的规定对汽车征收消费税的经修订的收入条例。 9224,一项使汽车消费税合理化的法案,为 1997 年国家内部收入法和其他目的而修订 [BIR 收入条例 No. 25-2003]修改第 24 号《收入条例》第 24 条的规定。 3-2006 关于根据共和国法案第 3 号增加的收入。 9334[BIR 收入条例 NO. 4-2009]实施第 1 号共和国法案的规定。第 9243 号法案,使经修订的 1997 年国家内部收入法典文件印花税的规定和其他目的合理化。[BIR 条例 No. 13-2004]根据第 4 号共和国法案的规定调整汽车消费税税率的收入条例10963,也称为“加速和包容性税制改革(火车)法”修改为目的的收入条例第25-2003[收入条例NO. 5-2018]根据第 4 号共和国法案的规定,就酒精和烟草产品的修订税率制定实施指南。 10351 并澄清现有收入条例的某些规定[BIR 收入条例 No. 17-2012]修改第 3 条 (D) 和第 12 条收入条例。 11-2008年关于发行锡卡和转让登记的规定[BIR收入条例第10号5-2010]规定汽车制造商/组装商、进口商和经销商根据第 2 号收入条例的规定准备宣誓书和正式登记簿时使用的格式。 25-2003 年,修订了根据第 25 号共和国法案对汽车征收消费税的收入条例。 9224[BIR 收入备忘录通函编号5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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