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一般关系条约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6年07月04日
1946 年 7 月 4 日《菲律宾共和国与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一般关系条约》注:该协​​议已获得参议院 S.R.第 11 号,1946 年 8 月 5 日。批准书由总统于 1946 年 9 月 30 日签署。经双方交换批准书,于 1946 年 10 月 22 日生效。它是由总统宣布的,Proc。第 11 号,第1946. 参考:该协议也发表在 I DFA TS No. I, p. 5 和 7 UNTS,p。 3. 该协议的总统公告发表在 43 O.G., p. 2355(1946 年 10 月)。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渴望巩固两国之间存在的密切而长期的友谊,并要求承认菲律宾共和国自 7 月起独立1946 年 4 月 4 日和美国放弃对菲律宾群岛的主权,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美国同意撤出和投降,并在此撤出和投降,所有的占有、监督、管辖权,美利坚合众国在菲律宾群岛的领土和人民中​​存在和行使的控制或主权,但使用此类基地、此类基地的必要附属物以及附带的权利除外,如美国美国,根据与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协议。美利坚合众国进一步同意承认并在此承认菲律宾共和国作为一个独立的自治国家的独立性,并承认并在此承认政府对菲律宾共和国的权力和控制权根据菲律宾共和国宪法,由其人民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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