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关于补充 1947 年 3 月 14 日军事基地协议的协议的票据交换,以从军事基地内的机动车辆销售中收取税款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5年12月29日
1965 年 12 月 29 日交换票据,构成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协议,补充 1947 年 3 月 14 日的军事基地协议,以从军事基地内的机动车辆销售中收取税款 注:该协议1965 年 12 月 29 日生效。第 175 号外交部向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致意,并荣幸地确认收到大使馆 1965 年 12 月 28 日的第 521 号照会,该照会内容如下; “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向外交部致意,并谨提及两国政府官员最近就免税人员出售私人汽车的程序进行的讨论。 “在这些讨论中,两国政府认识到,菲律宾政府有权利和责任向买方收取销售时可能到期的税款。”美国基地官员应合作,要求基地人员在菲律宾海关官员在场的情况下将出售的汽车交付给买家,以便为菲律宾政府提供适当的征税机会。考虑到这一点,菲律宾政府同意在克拉克空军基地、苏比克湾海军基地和桑利角海军基地附近建立和维持一个海关局/设施用于这些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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