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 年 9 月 23 日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之间关于购买开发产品和服务以支持卡加延谷合作项目的贷款协议的修正案鉴于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菲律宾”)和加拿大政府(以下简称“加拿大”)于 1974 年 11 月 15 日签订了一项贷款协议,用于购买支持卡加延河谷合作项目的开发商品和服务(以下简称“贷款协议”);鉴于 1980 年 12 月 23 日向菲律宾发出通知,表明提取的总金额为 388.6 万、371 加元和 42 美分(CDA 3,886,371.42 美元);鉴于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债权国代表于 198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 日在巴黎与菲律宾代表会面,以审查减轻该国外债偿债义务的请求;鉴于加拿大接受重新安排贷款协议中规定的还款时间;鉴于两国政府同意修改贷款协议;因此,菲律宾和加拿大同意如下: 1. 特此删除贷款协议第一条第 1.04 节的全部内容,代之以:“第 1.04 节贷款本金的偿还应按还款时间表偿还如下所示: 日期 __________ 现有的还款时间表 加元 ________ 新的还款时间表 ______________ 1985 年 3 月 31 日 48,579。...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之间关于购买开发产品和服务以支持卡加延谷合作项目的贷款协议的修订pdf预览版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之间关于购买开发产品和服务以支持卡加延谷合作项目的贷款协议的修订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