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年 8 月 22 日 菲律宾科技部与罗马尼亚科技部关于科技合作的协议备忘录 菲律宾共和国科技部与科技部以下简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支持和发展两国高等教育研究单位、研究所和技术实体在科技领域的合作。遵守本协议备忘录的规定,并符合每个国家/地区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第 2 条 合作将特别涵盖以下领域: a) 联合研究和项目,包括科学家、专家和研究人员的交流; b) 组织和参与科学会议、专题讨论会、课程、研讨会和展览。 c) 交换科技信息、文件、设备和耗材。 d) 共同使用双方各自的研发、设施和科学设备,包括研发数据库和根据具体情况访问国际网络。 e) 组织共同感兴趣的联合科学会议。 f) 可以相互商定的其他形式的科技合作。第三条 1. 为落实本协议备忘录的规定,将成立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 2. 联合委员会的任务如下: a) 商定合作领域; b) 为本协议备忘录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c) 促进和支持联合计划和项目的实施; d) 就双边科技合作的总体前景交换意见,研究合作发展的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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