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接受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资格,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修正案的义务,1946 年。 67]

相关行业:总统公告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8年05月19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67,1948 年 5 月 19 日] 公开接受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在国际劳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修正案,1946 年的义务。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第一条第 3 款的规定,联合国的任何原始会员国可通过通知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正式接受义务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国际劳工组织章程;鉴于,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是联合国的原始会员国,因此有权按照上述宪法规定的程序成为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鉴于,菲律宾参议院根据其 1948 年 3 月 19 日通过的第 44 号决议,同意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根据规定接受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资格上述组织章程第一条第 3 款和 1946 年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修正案的义务;因此,现在众所周知,我,菲律宾总统埃尔皮迪奥·基里诺,根据菲律宾参议院的上述同意,特此宣布并公开接受菲律宾共和国政府的成员资格。菲律宾根据该组织章程第 I 条第 3 款和国际劳工组织章程 1946 年修正文书的义务,其经核证无误的副本附于本公约最后,菲律宾共和国及其公民可以真诚地遵守和履行相同的条款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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