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121,1949 年 3 月 15 日] 公布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领事公约。鉴于,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领事公约,旨在规范两国领事官员的相互交流,并确定其在领土内的活动、权利、特权、豁免和豁免1947 年 3 月 14 日,两国政府各自的全权代表在马尼拉缔结并签署了另一项公约;鉴于,菲律宾参议院通过 1947 年 4 月 11 日通过的第 30 号决议,同意根据菲律宾宪法制定上述公约;鉴于,上述公约已得到双方正式批准,两国政府的批准书于 1948 年 11 月 18 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交换;鉴于,上述公约规定,其所有条款应在交换批准书后立即生效;因此,众所周知,我,菲律宾总统埃尔皮迪奥·基里诺,已将上述公约及其经核证无误的副本公之于众,以使该公约的同一条款和条款可以菲律宾共和国及其公民应真诚遵守和履行。我特此声明并盖上菲律宾共和国的印章,以昭信守。于 3 月 15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元年,1949 年,以及菲律宾独立的第三年。 ELPIDIO QURINO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TEODORO EVANGELISTA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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