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电力厂用地的目的是位于棉兰老岛哥打巴托省帕朗市的公共领域的某些部分[第 3 号公告] 112]

相关行业:总统公告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5年02月03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112,1955 年 2 月 3 日 ] 为电厂场地预留部分公共领域位于棉兰老岛哥打巴托省帕朗市的一部分 根据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的建议,并根据根据经修订的第 141 号联邦法案第 83 条的规定,我,菲律宾总统拉蒙·马格赛赛,特此退出在帕朗市的管理下为电厂场地目的的销售或结算和储备,但须遵守私人权利,如果有的话,位于棉兰老岛哥打巴托省帕朗市的公共领域的特定地块,更具体地描述为:“一块土地(拟建的帕朗发电厂场地)位于哥打巴托省的帕朗市,以 NE., SW 为界。和 NW.,由 Nursery Reservation 提供(Px-1012,第 2032-B 号地段的一部分,Ts-215);在 SE. 上,由 Nursery Reservation 提供(Pr-1012,批次编号 2032-A 的一部分,Ts-215)。 “从草图上标记为 1 的点开始,与第 2332-A、Ts-215 号地段的第 3 号子地段相同;从那里北纬 48° 39',到点 2 25.00 米;从那里北纬 48° 39' E.,40.00 米到点 3;此后南纬 48° 39' W.,25.00 米到第 4 点;此后南纬 48°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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