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OG No. 47, 8219(2005 年 11 月 21 日) 911, September 05, 2005 ] 宣布 2005 年 9 月 7 日星期三为甲米地市的特殊(非工作)日 鉴于 2005 年 9 月 7 日星期三是甲米地市的宪章日周年纪念日;鉴于,让甲美地市的人民有充分的机会以适当的仪式庆祝他们城市历史上的这一里程碑是恰当和恰当的。因此,我,EDUARDO R. ERMITA,执行秘书,经 GLORIA MACAPAGAL-ARROYO 阁下授权,特此宣布 2005 年 9 月 7 日星期三为甲米地市的特殊(非工作日)日。我特此声明并盖上菲律宾共和国的印章,以昭信守。完成了,在我们主 2005 年的 9 月 5 日,在马尼拉市。总统授权:(Sgd.) EDUARDO R. ERMITA 执行秘书 由执行秘书 (Sgd.) JOAQUIN C. LAGONERA 高级副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动态生成管理系统(E-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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