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OG No. 27, 4196(2006 年 7 月 3 日) 1066, May 23, 2006 ] 宣布 RAMON A. OBUSAN 为 2006 年国家艺术家 鉴于宪法规定国家赞助艺术和文学;鉴于,被称为国家艺术家的类别是根据 1972 年 4 月 27 日的第 1001 号公告创建的;鉴于,增强菲律宾文化遗产的卓越成就值得我国政府承认和承认,以推行其保护和发展菲律宾文化和民族认同的政策;鉴于,Ramon A. Obusan 在舞蹈领域的作品和成就反映了这种卓越的卓越表现,以及为菲律宾和世界的艺术遗产做出贡献的民族天才;现在,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根据菲律宾文化中心和国家文化委员会的建议,凭借宪法和现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和艺术,并根据第 1001 号公告,经 1973 年 5 月 15 日第 1144 号公告和 1973 年 6 月 7 日第 208 号总统令修订,涉及第 7 章第 I 卷第 III 卷第 20 节行政命令第 292 号,也称为“1987 年行政法典”,特此宣布 Ramon A. Obusan 为 2006 年国家艺术家,本人特此声明,并在此签署菲律宾共和国的印章被贴上。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2006 年的这个 5 月 23 日。 (Sgd。) GLORIA MACAPAGAL – ARROYO 由总统:(S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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