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OG No. 46, 6723(2009 年 11 月 16 日) 1891 年,2009 年 9 月 26 日] 宣布吕宋岛一些省、市和直辖市处于灾难状态鉴于,这些降雨已将整个村庄、城市、直辖市和省份淹没在水中,对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鉴于,虽然《地方政府法典》赋予地方政府单位确定和宣布其各自地区处于灾难状态的权力,但仍需要总统宣布处于灾难状态,以拨付国家灾难基金。 《一般拨款法》;鉴于,由于洪水造成的严重破坏,国家政府正在带头开展救援和救援行动,努力使灾民恢复正常生活,重建和修复受损的基础设施;现在,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宣布以下地区进入灾难状态: 1. 在 I 区,Pangasinan 省, Ilocos Sur 和 La Union; 2. 在第二区,基里诺省、新比斯开省和伊莎贝拉省; 3. 第三区下的所有七(7)个省; 4. 在 IV-A 区,八打雁省、甲美地省、拉古纳省、黎刹省和奎松省; 5. 在 IV-B 区,马林杜克省、东民都洛省、西民都洛省; 6. 在第五区,北甘马林省、南甘马林省和卡坦端内斯省;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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