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OG No. 23, 4153(2017 年 6 月 5 日) 216,2017 年 5 月 23 日 ] 宣布进入戒严状态并暂停整个棉兰老岛人身保护令的特权 鉴于 2016 年系列第 55 号公告于 2016 年 9 月 4 日发布,宣布进入全国棉兰老岛因无法无天的暴力事件而引发的紧急情况;鉴于《宪法》第 7 条第 18 条规定:“xxx 在入侵或叛乱的情况下,在公共安全需要时,他(总统)可以在不超过 60 天的期限内中止对总统令状的特权。人身保护令或将菲律宾或其任何部分置于戒严法xxx之下”;鉴于,经 R.A. 修订的《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134 条。第 6968 号法令规定,“叛乱或叛乱罪是通过起义和拿起武器来反对政府,目的是使菲律宾共和国领土或其任何部分不再效忠于该政府或其法律。 ,任何陆、海军或其他武装力量,或全部或部分剥夺行政长官或立法机关的任何权力或特权”;鉴于,发布第 55 号公告的部分原因是毛特恐怖组织实施的一系列暴力行为,例如 2016 年 2 月袭击南拉瑙省 Butig 的军事哨所,造成数名士兵死亡和受伤,以及 2016 年 8 月在马拉维市的大规模越狱,释放了他们被捕的同志和其他被拘留者;鉴于,今天,即 2017 年 5 月 23 日,同一 Maute 恐怖组织占领了南拉瑙省马拉维市的一家医院,在该市设立了多个检查站,烧毁了某些政府和私人设施,并造成政府部队人员伤亡,并开始在多个地区悬挂伊拉克和叙利亚伊斯兰国(ISIS)的旗帜,从而公开试图取消对菲律宾政府的忠诚,剥夺棉兰老岛行政长官执行菲律宾法律的权力和特权。土地和维护棉兰老岛的公共秩序和安全,构成叛乱罪;鉴于,最近的这次袭击表明 Maute 组织和其他反叛组织有能力在南拉瑙和棉兰老岛的其他地区制造恐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整个棉兰老岛宣布戒严并暂停人身保护令的特权[第 3 号公告216]pdf预览版在整个棉兰老岛宣布戒严并暂停人身保护令的特权[第 3 号公告21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