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转让计划将允许的限额从 10% 提高到 25% [GTEB 通知第01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9年08月07日
(纳尔)卷。 1 NO.1 / 1990 年 1 月 - 3 月 [ GTEB 通函 NO. 011,1989 年 8 月 7 日] 将允许的限制从 10% 提高到 25% 根据监督转让计划董事会在其 1989 年 8 月 3 日的会议上批准并确认,公司被允许最多 25% 的 EQs监督转移计划。除上述修订和根据 1989 年 7 月 31 日第 010 号通知修订的第 3 项外,1989 年 1 月 26 日第 002 号通知规定的所有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十五(15)天生效。采用:1989 年 8 月 7 日(新加坡元) THELMA K. JOVER 副主任 生效日期:1989 年 8 月 25 日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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