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储备金[BSP 通告编号。第1238章]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0年05月28日
(纳尔)卷。 10号1999 年 7 月 3 日 - 9 月 [ BSP 通告编号。 1238, May 28, 1990 ] 所需准备金 根据 1990 年 5 月 25 日货币委员会第 499 号决议,储蓄存款和原到期日为 730 天或以下的定期存款的所需准备金应暂时保持在 17% .这修改了《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监管手册》第二册第 2214、2232 和 2253 节的相关规定。采用:1990 年 5 月 28 日(新加坡元)JOSE L. CUISIA, JR。州长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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